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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作规则》《主要职责》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形成想创、会创、能创、齐创的生动局面,现将《巴中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巴中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李斯曼,联系电话:5265035,电子邮件:182300069@qq.com

 

 

附件:1、巴中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2、巴中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巴中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附件1:

巴中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

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巴中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议事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条  会议职责

(一)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文件精神;

(二)讨论通过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或请示的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事项或政策措施建议;

(三)听取有关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汇报;

(四)讨论其他应当研究的重要事项。

第二条  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主要由召集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组成,会议由召集人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至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筹备;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并呈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召集人可以直接决定联席会议议题;

(三)联席会议议题在提交会议审议之前,议题提报单位应按照要求报送提请会议审议的正式文本以及有关附件材料。

第三条  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实行会议纪要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会议纪要起草工作,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送召集人签发;

(二)联席会议纪要以及会议决定批办的文件,原则上在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要求上报的报告或请示,原则上在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呈报。如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办理应及时报告;

(三)联席会议有关材料包括部门和单位呈报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签到册等按公文管理规定管理和归档;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必须在会议确定的时限内落实决定事项,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理的应提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第四条  附则

本工作规则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巴中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为认真落实《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巴府办发〔2015〕16号)精神,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巴中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市委人才办: 统筹引进产业发展领军型人才,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社会服务机制,把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作纳入人才工作体系。

巴中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大力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市发改委:支持建立一批满足创新创业需求的众创空间;对创新创业各项指标进行定期调查、分析和预测,共同促进创新创业工作。

市经信委:积极做好创业人员创办中小企业工作。

市投促委:把创新创业人员纳入招商引资范畴,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创新创业发展。

市教育局:充分利用优势教育资源,大力支持鼓励大中专职业院校对在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市科知局:统筹协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研究制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市财政局:统筹做好本级资金的预算和安排工作;用好支持创新创业的各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兑现创新创业各项资金鼓励政策。

市人社局:通过政策引导,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社会服务机制,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社会养老、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保障机制;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兼职兼薪。

市国土资源局:全面落实创业用地的扶持政策,按照“成熟一宗,供应一宗”原则,落实好创业土地资源要素保障。

市住建局:做好创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为孵化创业企业提供良好的硬件基础。

市农业局:积极鼓励和支持创业人员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创新创业;制定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方案并牵头抓好落实。

市林业局:积极制定林业部门扶持创新创业各项政策。

市水务局:积极为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供排水。

市文广新局:积极营造全市创新创业市场文化环境。

市商务局:围绕电子商务发展,制定带动创新创业具体措施。

市工商局:积极搞好创新创业人员开业指导,切实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信息服务;做好创业人员创办个体、数据分类统计上报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全面落实省、市出台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创业人员的融资支持。

市总工会:积极为创新创业人员搞好培训,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鼓励新企业吸纳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市团委:持续深化我市青年创新创业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为我市培育一批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提供扶持政策。积极落实青年创业贷款。

市妇联:积极推进女性青年创新创业;积极落实 “妇女小额财政贴息贷款”,鼓励、带动、帮助女性积极创业就业。

市科协: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科普活动,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普活动与经济发展、市民生活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大众的科学素养。

市人民银行:积极推进银行业机构科技专营支行、科技信贷中心建设,切实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小额贷款试点工作。

市银监分局:着力优化重点领域服务、普惠金融服务及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服务;为创新创业人员落实好相关金融支持政策。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全面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落实检查,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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