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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利资助及专利实施补助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分局:

为加快全市专利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度专利资助及实施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利申请授权资助

(一)政策依据

《巴中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巴市科知发〔2014〕57号)

(二)资助对象

巴中市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在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申请和授权的专利。

以2016年1-11月各县(区)专利申请占申请数的比例为依据,巴州区、恩阳区、经开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分别择优资助不超过17件、9件、9件、19件、19件、17件,合计专利90件。原则上各县(区)择优资助的数量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各占1/3,统一上报市局后,市局根据需要可以减少或者增加。

(三)资料清单

1.《巴中市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专利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第1、2页),授权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第1、2页);

3.专利权人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单位为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等);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为本人办理,此项不需要);

5.涉外专利提供相应中文译本复印件。

二、专利项目实施补助

(一)补助对象

四川兆润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巴中七彩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巴中市正大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二)资料清单

1、《巴中市专利实施补助申请表》(附件3);

2、企业主要实施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第1、2页);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三、具体要求

(一)对资助的专利实施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凡审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资助。

(二)以上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各县(区)局提供汇总推荐表并盖章;在12月30日前集中报市科知局知识产权科411室。

联 系 人:罗玉云  朱敏  向瑜

咨询电话:0827-5266261  传    真:0827-5263235

附件:1、巴中市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2、授权专利资助汇总表

3、申请专利资助汇总表

4、巴中市专利实施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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