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 为加快全市专利事业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专利资助及实施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利资助 (一)政策依据 《巴中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巴市科知发[2014]57号) (二)资助对象 巴中市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获准授权或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获准申请登记的有效专利。 (三)资料清单 1、专利证书原件(审核)或专利申请登记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第1、2页); 3、专利权人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单位为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等);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为本人办理,此项不需要); 5、涉外专利提供相应中文译本复印件。 二、专利实施补助 (一)补助对象 2014年以来,专利实施良好、经济效益明显,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无专利纠纷,注册地为巴中市境内,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及优势培育企业优先。 各县(区)科技局各推荐1个。 (二)资料清单 1、《巴中市专利实施补助申请表》(见附表); 2、企业主要实施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第1、2页);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科技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专利资助及实施补助工作,并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市科知局知识产权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5265035 www.28365-365.com 2014年10月29日 巴中市专利实施项目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 | 办公地址 | | 专利工作负责人及电话 | | 企 业 专 利 简 介 | 类 型 | 申请(件) | 授权(件) | 发 明 | | | 实用新型 | | | 外观设计 | | | 涉外专利 | | | 企业专利实施情况及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 | | 是否是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及优势培育企业 | | 县 区 科 技 局 意 见 | (签章) | 市 科 知 局 意 见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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